一、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霄
副组长:马君莉
组员:陈莎、骆飞莉、徐文庆、吴越、陈梦一、周守珍、朱从书、郑红涛、彭彩丽、肖雅筠、陈健苇、张一诺、乔炎、鲁婷、胡蝶、陈盈盈、何健、何祥苗、黄饶慧子、廖晨雨、吕雅婷、张丹、徐红、吴淑娟、徐发秀、刘纯朝、潘友刚、彭先桃
秘书:张婷婷
二、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
学前教育专业:肖雅筠、陈健苇、张一诺、乔炎、鲁婷、胡蝶、陈盈盈、何健、何祥苗、黄饶慧子、廖晨雨、吕雅婷、张丹、徐红、吴淑娟、徐发秀、刘纯朝、潘友刚、彭先桃
应用心理学专业:陈莎、骆飞莉、徐文庆、吴越、陈梦一、周守珍、朱从书、郑红涛、彭彩丽
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安排落实毕业论文各阶段工作任务。
2.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及目标,确定选题原则,组织审题。
3.组织开展毕业论文与设计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及答辩各项工作。
4.组织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对论文与设计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5.负责优秀毕业论文与设计的评定及上报工作。
6.做好毕业论文与设计的资料归档、总结工作。
四、毕业论文与设计要求
1.论文课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结合教学科研或社会实际。建议论文题目中含有限定研究范围、视角、方法、比较对象等的关键词。
2.论文按照学院教务处的模板格式要求写作和排版(2023届毕业论文格式见附件)。
3.毕业论文正文不少于12000字;中文摘要300字左右,外文摘要250个实词左右。
4.遵守学术道德,引用他人成果要作标注,或在参考文献中体现。论文查重率超过30%者推迟答辩,按要求整改;一经认定抄袭,即取消答辩资格。
5.论文各阶段的任务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否则取消评优资格或答辩资格。
6.毕业论文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全系按10%比例评选优秀论文,优秀论文参加争优答辩,争优答辩优秀者推荐为省级优秀论文。不及格者须参加争议答辩,争议答辩通过者方可评定为及格。
7.指导教师的指导人数根据师生比例确定,指导内容包括资料收集、方案设计、社会调查、数据分析、网络利用、文字处理、论文撰写、论文答辩等方面,同时要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及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的培养。
8.其他要求按照《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教学管理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鄂教高〔2001〕18号)、《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18〕75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执行。
阶段 |
时间 |
工作安排 |
征题选题 |
2022.10.9 |
成立2023届毕业论文工作小组,拟定毕业论文工作方案,启动征题。 |
2022.10.18 |
全系教师(含双肩挑教师、长大外聘等)完成拟题(教授不少于20题、副教授不少于15题、其他教师不少于12题)。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审题,审题合格后将题库电子版交系教学办。 |
2022.10.20 |
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召开毕业论文动员会,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学生完成论文选题。 |
论文开题 |
2022.11.8前 |
1.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课题申报审核表”和“毕业论文任务书”;2.任务书下达时间统一为2022年10月26日,论文完成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3.教师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 |
2022.11.8-11.25(第11周) |
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举行开题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
2022.11.30前 |
整理毕业论文题库、选题一览表,汇总表上报学院教务处。 |
论文写作 |
2022.12.1—2023.3.2 |
1.教师指导学生撰写文献综述,督促学生按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2.各教研室分专业组织毕业论文阶段性检查,各教研室自查论文进度情况。 |
2023.3.3—4.20 |
1.学生完成论文全文(含封面、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致谢)上交指导老师,根据指导教师的修改意见完善论文,定稿。2.各教研室2023.4.1交毕业论文中期工作自查报告。 |
2023.4.21—4.30 |
论文查重,以指导小组为单位上交论文定稿电子版,查重不合格者整改论文。 |
2023.5.5-5.8 |
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
论文答辩 |
2023.5.9—5.13 |
指导老师填写“指导老师意见”,教师互换填写“评阅老师意见”。 |
2023.5.20 |
毕业论文答辩准备会,学生作答辩准备。 |
2023.5.21(第14周) |
毕业论文分组答辩。 |
2023.5.25—5.26 |
答辩小组上交答辩资料;26日争议答辩、争优答辩。 |
论文归档 |
2023.5.27—5.28 |
整理毕业论文资料,制作毕业论文档案;优秀论文修改完善。 |
2023.5.29—5.31 |
组织优秀论文意见评阅,制作电子文档上报。 |
2023.6.23前 |
毕业论文工作质量总结,上报教务处。 |
注:需要统一的几个时间节点:
1.论文总的封面日期: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5月25日
2.任务书中的日期统一按照如下填写:
毕业论文起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5月25日
任务书批准日期:2022年10月20日
任务书下达日期:2022年10月26日
完成任务日期:2023年5月25日
3.开题报告封面日期:2022年11月8日
开题报告中“第6项工作进度计划”统一按照节点填写:
(1)2022.10.10—2022.11.20 论文选题,撰写开题报告,完成开题答辩。
(2)2022.11.21—2023.3.20 开展调研,收集资料和数据,完成论文初稿。
(3)2023.3.21—2023.4.20 论文中期检查,优化初稿。
(4)2023.4.21-2023.4.30 对论文查重检测,进一步修改完善。
(5)2023.5.1—2023.5.21 毕业论文定稿,教师评阅,分组答辩。
4.指导教师审查意见评审日期:
评审日期时间请填写在2023年5月9日 到2023年5月10日之间。
5.评阅教师评语:
评阅日期时间请填写在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3日之间。
教育与心理系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