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5天。
5月1日(星期一)为国家法定节假日。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上课。教学单位4月23日(星期日)安排5月2日(第12周星期二)的教学活动,5月6日(星期六)安排5月3日(第12周星期三)的教学活动。
二、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学生如需远离学校或离校时间较长,须向所在教学单位履行请假手续。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防火、防溺水、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