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系党支部纪检委员,在学院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是:
1.协助本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要求。
2.协助本单位党组织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
3.协助学校纪委监督检查本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
4.协助学校纪委监督检查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学校党委的决定情况,以及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5.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6.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情况;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如干部人事管理、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财务管理、绩效分配、招生就业、物资采购、学术诚信等工作)。
7.受理本单位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根据学校纪委授权或要求,协助处理涉及本单位师生员工的信访举报。
8.监督检查本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9.收集、反映师生员工关于本单位党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
10.参加学校纪委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接受纪检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接受学校纪委工作指导与检查,定期向学校纪委报告工作。
11.完成学校纪委和本单位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