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党委和院行政的领导下主持单位党总支全面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学院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全面负责单位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好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和教职工政治学习;全面负责单位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3.加强单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主持召开单位党总支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和解决单位党内重大问题。
5.负责单位安全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单位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抓好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负责单位学生的学费催缴、日常管理、学风建设、生涯发展指导、就业指导与服务、心理健康教育、征兵与国防教育、评优评先、奖助勤贷和大学生医保工作。
7.负责单位辅导员的管理和工作考核,与单位主任共同负责统筹班主任的聘任、管理和工作考核。
8.领导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单位党、政、工、团等方面的关系,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9.参与讨论和决定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项工作顺利进行;
10.做好本单位干部推荐、选拔、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
11.做好单位师生员工出国、晋升、毕业等方面的政治审查工作。
12.做好本单位校友工作,为校友返校组织活动做好服务工作。
13.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