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院建筑与设计学院团总支对刘晓娅等6名同志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建筑与设计学院团总支研究确定、报分团委审查同意,现拟确定刘晓娅等 6名同志为入团积极分子,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团员条件,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学院团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团员条件、不宜发展的问题。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3日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6500 李老师
0716-8066619 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