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23]6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对2023级本科生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转专业工作做如下安排:
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计划,制定面试具体方案,接受学生咨询,组织面试考核以及提出拟接受学生名单,同时负责处理转专业及考核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组 长:李继祥、许梦怡
副组长:江丽、刘磊、李启文
成 员:田从祥、雷子悦、胡勤、李佩瑶、王元元、王小宏
秘 书:雷敏
学院教学办负责资格审查、上报成绩、汇总等工作。
二、转入计划
建筑学:15人
土木工程:12人
风景园林:15人
设计学类:5人(仅接收美术类专业学生)
三、转专业的条件及要求
经建筑与设计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讨论,对转专业学生的条件和要求严格按照《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23]64号)文件规定执行。
转专业申请对象:我校2023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不包含专升本)。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入学已满1学期,在原专业学习期间课程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3)外院转入本院各专业的学生要求大一上学期必修课平均绩点不低于2.5。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1)低批次录取专业的学生转入高批次录取的专业。
(2)专升本学生。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
(4)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招生要求者。
(5)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就读者。
(6)体育类转非体育类、艺术类转非艺术类、文科类转理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转普通类。
(7)其他经学校审查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四、选拔
(一)考核方式及内容
1、面试采取学生陈述、面试专家提问等方式对进入面试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精神面貌、心理健康状态、逻辑思维能力、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及学习计划等(拟转入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的学生需有基本的美学素养)。
2、仅接收心理健康的学生。
3、面试专家根据学生表现打分,面试总分100分。
(二)拟转入学生名单确定
按大一上学期的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占60%(百分制)和面试成绩占40%(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形成拟转入学生名单,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上报教务处复核。
五、其他
1、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建筑与设计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2、联系与咨询:雷老师0716-8066512
建筑与设计学院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