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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设计学院2023级普通本科生2023-2024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  时间:2024-07-01 18:27:22  浏览:


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23]6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对2023级本科生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转专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计划,制定面试具体方案,接受学生咨询,组织面试考核以及提出拟接受学生名单,同时负责处理转专业及考核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长:李继祥、许梦怡

副组长:江丽、刘磊、李启文

员:田从祥、雷子悦、胡勤、叶倩、杜棒棒、李悦

书:雷敏

2、学院教学办负责资格审查、上报成绩、汇总等工作。

二、转专业申请对象

学校2023级普通全日制在校生(不含专升本)。

三、转入/转出计划

建筑与设计学院2023级各专业(类)拟接收计划

专业(类)名称

接收计划人数

备注

建筑学

15


土木工程

12


风景园林

15


生物科学

15


视觉传达设计

3

仅接收艺术类专业

环境设计

3

仅接收艺术类专业

美术学

2

仅接收艺术类专业


、转专业的条件及要求

经建筑与设计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讨论,对转专业学生的条件和要求严格按照《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23]64号)文件规定执行。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入学已满2学期,在原专业学习期间课程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3)外院转入本院各专业的学生要求大一必修课平均绩点不低于2.5

4)本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大一必修课平均绩点应在本专业排名前10%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1)低批次录取专业的学生转入高批次录取的专业;

2)专升本学生;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

4)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招生要求者;

5)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就读者;

6)体育类转非体育类、艺术类转非艺术类、文科类转理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转普通类;

7)其他经学校审查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选拔

(一)考核方式及内容

1、面试采取学生陈述、面试专家提问等方式对进入面试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精神面貌、心理健康状态、逻辑思维能力、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及学习计划等(拟转入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的学生需有基本的美学素养)。

2、仅接收心理健康的学生。

3、面试专家根据学生表现打分,面试总分100分。

(二)拟转入学生名单确定

按大一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占60%(百分制)和面试成绩占40%(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形成拟转入学生名单,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上报教务处复核。

六、其他

1、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建筑与设计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2、联系与咨询:雷老师0716-8066512

建筑与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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