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23】64号),结合《关于做好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制定2023级建筑与设计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如下:
一、分流原则
1.坚持以学生个人意愿和专业发展为导向,综合考虑学生学业成绩与表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2.为确保各专业良性发展,充分利用学校教学资源,学校根据专业结构对专业分流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
3.专业分流之前大类培养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拟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分流的大类培养专业,专业分流工作应在本学期完成。
二、分流对象
2023级按大类专业招生、且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应在第3学期进行专业分流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建筑与设计学院2023年本科大类招生专业为设计学大类。
三、分流工作小组
成立以学院院长、书记任组长,常务副院长、副院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班主任和专业教师为成员的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学院大一年级辅导员老师任工作小组秘书。
设计学院2024年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 李继祥、许梦怡
副组长: 江丽 、刘磊、李启文
成员: 叶倩、李悦、王小宏、牛海涛、王一姣、龚启超、李俊华
秘书: 郭政
四、分流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5月17日
五、分流依据
(一)分流专业及拟接收计划人数
建筑与设计学院2023年本科大类招生专业设计学大类学生总人数为105人,分流后为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2个专业方向,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拟接收70人,环境设计专业拟接收35人。
(二)接收原则
1. 学生依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学习情况确定自己的分流去向,提交志愿意向。
2. 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方向学生自主选择分流去向后,学院再根据各专业接收学生计划人数,按大一年级上学期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往低接收,超出接收计划人数部分,自动划入另一专业。
六、分流流程
1. 2024年5月6日-5月9日,设计学院召开2023级专业分流宣讲会;
2. 2024年5月7日-5月10日,召开专题班会,为学生进一步做专业分析,同时各教研室参与到所有班级的答疑环节中;
3. 2024年5月10日-5月12日,在充分了解各专业的基础上,结合个人实际填报志愿,学生自主填报分流专业志愿意向。由教研室主任对一部分专业定位不清晰或者难以抉择的学生再次召开座谈会,为学生提供点对点的分析,帮助他们尽快确认分流方向。
4. 2024年5月12日-5月17日确定学生专业分流名单,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和电子表格提交至教务处(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暂不分流)。
建筑与设计学院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