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院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党支部对沈俊怡等8名同志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学生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报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审查同意,现拟确定沈俊怡等8名同志为党的发展对象,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员条件,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学院党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宜发展的问题。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6500 13872314392
联系人: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