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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发布者:  时间:2021-04-20 09:22:04  浏览:

人文与传媒学院为激励同学们发奋图强,努力学习,用心生活,开创未来,现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5月20日前完成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工作。

一、参加评选的同学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祖国统一。

2.有较强的是非观念和原则性,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参加各项活动。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明礼诚信,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自觉维护教室、宿舍等场所的公共秩序。

5.团结友善,乐于助人,与老师、同学关系融洽,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

6.勤俭自强,不畏艰难,有克服困难、力争上游的毅力和精神。

7.学习刻苦,各科成绩优异,无重修记录,体育成绩需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合格标准,修满课外学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评为优秀毕业生:

1.受就业单位欢迎的毕业生;

2.获得两次及以上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3.获得两次及以上奖学金;

4.已考取专升本、第二学位或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

5.应征入伍的毕业生;

6.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西部就业的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培资格的毕业生,以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三、评选比例:

人文与传媒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以内。

四、评选流程:

1.为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班辅导员召开线上班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上报审核。

2.人文学院会对各班上报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根据评选条件和比例再确定本院的优秀毕业生,并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将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会将无异议的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

人文与传媒学院

2021年4月20日

附:人文与传媒学院优秀毕业生班级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