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全体师生:
经各团支部大会评选,院团总支审核,现将人文学院五四评优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如有未按程序评选或有不符合评优资格的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院团总支反映。
公示期:2021年4月13日至4月15日
电话:0716-8068096张老师
电子邮箱:284914596@qq.com
附:人文与传媒学院2021年五四评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