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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动态

教育与心理系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14 点击量: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君莉

组员:徐红、吴淑娟、潘友刚、周守珍、朱从书、陈莎、肖雅筠。

秘书:张婷婷

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

学前教育专业:徐红、吴淑娟、刘纯朝、潘友刚、徐发秀、潘成华、彭先桃、鲁婷、肖雅筠、胡蝶、王媛媛、何祥苗、张一诺等

应用心理学专业:周守珍、朱从书、郑红涛、陈莎、徐文庆、马君莉、骆飞莉、彭彩丽等

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安排落实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工作任务;

2.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及目标,确定选题原则,组织审题;

3.组织开展毕业论文与设计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及答辩各项工作;

4.组织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对论文与设计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5.负责优秀毕业论文与设计的评定及上报工作;

6.做好毕业论文与设计的资料归档、总结工作。

四、毕业论文与设计要求

1.论文(含设计,以下同)课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结合教学科研或社会实际。建议论文题目中含有限定研究范围、视角、方法、比较对象等的关键词。

2.论文按照学院教务处的模板格式要求写作和排版。

3.毕业论文正文不少于12000字;毕业设计说明字数不少于3000字;中文摘要300字左右,外文摘要250个实词左右。

4.遵守学术道德,引用他人成果要作标注,或在参考文献中体现。论文查重率超过30%者推迟答辩,按要求整改;一经认定抄袭,即取消答辩资格。

5.论文各阶段的任务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否则取消评优资格或答辩资格。

6.毕业论文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全系按10%比例评选优秀论文,优秀论文参加争优答辩,争优答辩优秀者推荐为省级优秀论文。不及格者须参加争议答辩,争议答辩通过者方可评定为及格。

7.指导教师的指导人数根据师生比例确定,指导内容包括资料收集、方案设计、社会调查、数据分析、网络利用、文字处理、论文撰写、论文答辩等方面,同时要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及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的培养。

8.其他要求按照《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教学管理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鄂教高〔2001〕18号)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18〕75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阶段

时间

工作安排

2021.10.9

成立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拟定毕业论文工作方案,启动征题。

2021.10.18

全系教师(含双肩挑教师、长大外聘等)完成拟题(教授不少于20题、副教授不少于15题、其他教师不少于12题)。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审题,审题合格后将题库电子版交系教学办。

2021.10.20

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动员会,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学生完成论文或毕业设计选题。

2021.11.8前

1、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申报审核表”和“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任务书下达时间统一为2021年10月26日,论文(设计)完成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

3、教师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

2021.11.8-11.12

(第11周)

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举行开题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2021.11.30前

整理毕业论文(设计)题库、审核表、选题一览表,汇总表上报学院教务处。

2021.12.1—2022.3.2

1、教师指导学生撰写文献综述或毕业设计说明,督促学生按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

2、在2022年3月2日前以教研室分专业组织毕业论文阶段性检查,各教研室自查论文进度情况。

2022.3.3—4.20

学生完成论文(设计)全文(含封面、中英文摘要、致谢)上交指导老师,根据指导教师的修改意见完善论文,定稿。

2、各教研室2022.4.1交毕业论文(设计)中期工作自查报告。

2022.4.21—4.30

论文查重,以指导小组为单位上交论文(设计)定稿电子版,查重不合格者整改论文(设计)。

2022.5.5-5.8

毕业论文(设计)检查与答辩资格审核。

2022.5.9—5.13

论文(设计)装订。指导老师填写“指导老师意见”,教师互换填写“评阅老师意见”。

2022.5.20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准备会,学生作答辩准备。

2022.5.22

(第13周)

毕业论文(设计)分组答辩。

2022.5.25—5.26

答辩小组上交答辩资料;26日争议答辩、争优答辩。

2022.5.27—5.28

整理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制作毕业论文(设计)档案;优秀论文修改完善。

2022.5.29—5.31

组织优秀论文(设计)意见评阅,制作电子文档上报。

2022.6.28前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总结,上报教务处。

注:需要统一的几个时间节点:

1.论文总的封面日期: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5月25日

2.任务书中的日期统一按照如下填写:

毕业论文(设计)起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5月25日

任务书批准日期:2021年10月20日

任务书下达日期:2021年10月26日

完成任务日期:2022年5月25日

3.开题报告封面日期:2021年11月8日

开题报告中“第6项工作进度计划”统一按照节点填写:

(1)2021.11.1—2022.5.25进行毕业论文写作或毕业设计创作;

(2)2022.4.20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定稿;

(3)2022.4.21—2022.4.30 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

(4)2022.5.9—2022.5.13 指导老师填写“指导老师意见”,评阅教师对学生论文填写“评阅老师意见”;

(5)2022.5.18 召开毕业论文答辩准备会,学生作答辩准备;

(6)2022.5.20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7)2022.5.25—2022.5.26 开展争议答辩、争优答辩。

4.指导教师审查意见评审日期:

评审日期时间请填写在2022年5月9日 到2022年5月10日之间。

5.评阅教师评语:

评阅日期时间请填写在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3日之间。

                                                                                                  教育与心理系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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