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吴秀丽)3月11日上午,我院在行政楼会议室召开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学习交流会,学院各单位涉及财务报账事务相关人员共3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财务处处长潘林主持。

财务处工作人员余春艳解读了《长江大学关于借款和报销的有关规定》、《长江大学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长江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及规定,并详细说明了教学、科研、公务费等专项经费报销流程,以进一步夯实学院会计基础工作,强化学院财务绩效管理。
交流会上,与会代表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相关规定不解之处积极提问,潘林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经验,为大家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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