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院工作部署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4年寒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1.学生放假时间:1月22日—2月23日。2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学生到校,办理开学注册手续,2月2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专任教师和实验人员在完成好单位安排和自身工作任务的前提下轮休,轮休时间为1月22日—2月23日,2月24日(星期六)正式报到上班。
3.机关及直属单位和教学单位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实行假期轮休,轮休的时间为1月23日—2月22日,2月23日(星期五)正式报到上班。
二、相关要求
1.放假前,请各单位在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的基础上,安排好新学期及开学准备工作。
2.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3.寒假期间,各单位要按要求妥善安排好值班,并确定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明确职责,确保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4.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表于1月16日前报送学院办公室,学院将按值班表安排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值班情况。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