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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元旦及寒假放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2-29 08:51:17  作者:  点击: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长江大学2022年元旦及寒假放假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现将我院2022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元旦放假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元旦放假期间,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和开展相关工作。

    2.寒假放假时间

    (一)全体学生、教学单位专任教师和实验人员放假时间为2022年1月8日-2月18日,2月19日-20日报到注册,2月2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各教学单位专任教师和实验人员在完成好各自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休假;学生期末考试结束按要求即可有序放假离校。

    (二)管理岗教工轮(休)假的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2月18日,2月19日(星期六)开始报到上班。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寒假安排和新学期开学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学院相关要求,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学校事业发展,做到两手抓、两不误,认真总结、主动谋划相关工作。教学单位要做好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收尾工作、制定新学期教学衔接方案、安排好假期相关工作;机关单位和教学单位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在保证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和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实行假期轮休。

    (二)寒假期间,各单位要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凭证出入校园;教职工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和学院要求,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外出要履行报备或审批手续。

    (三)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寒假期间,各单位要特别重视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

    (四)寒假期间,各单位要按要求妥善安排值班,并确定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确保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单位值班安排表于1月5日前报送学院办公室。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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