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文件精神及长江大学《关于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预通知》,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学院工作实际,现就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共放假三天(9月19日至21日)。9月21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9月18日(星期六)上班,按照9月20日(星期一)的课表上课;2021级新生入学教育与军事训练活动按学生工作部要求进行。
二、国庆节共放假三天(10月1日至3日)。9月25日(星期六)和9月26日(星期天)周末休息,有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10月4日起正常上班上课,具体调休情况视疫情防控形势决定。
三、请各部门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及学院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师生员工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外出,严禁出省;师生员工假期离开学校所在地城市,务必履行报备手续;重点做好假期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