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节日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
二、各系党总支书记、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教职工防控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掌控本单位教职工的去向及实时状态,尽量劝导其不离荆,严格实行台帐管理;开展正面教育引导工作,坚定信心,不信谣、不传谣;对外出归来的教职工劝导其做好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对有发热、咳嗽等感冒症状的教职工,必须劝导其立即就医并在第一时间向学院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0716-8068629)报告。学生工作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及程序做好学生防控工作。
三、保卫部门要加强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对来自重点疫区人员和车辆进出校园严格登记管理,对可疑对象的信息要实时上报学院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0716-8068629)。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