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或认定)彭彩丽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报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审查同意,拟确定(或认定)彭彩丽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5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 0716-8068629
电子邮箱:5236810@qq.com
附:拟确定彭彩丽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
中共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机关党总支委员会 2019年4月18日
拟确定彭彩丽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日 
 | 学历 
学位 
 | 职称 
 | 手机号码 
 | 
学生工作部 
 | 彭彩丽 
 | 女 
 | 1993.01.17 
 | 硕士研究生 
 | 无 
 | 187710088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