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提高资金利用率,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26年预算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调整要求
(一)各单位要聚焦2026年年度工作要点,全面梳理本单位项目开展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合理编制本单位预算调整方案。
(二)经学校年初批复下达的2026年度各项支出预算,原则上不得突破总量,对于确有突发或新增的重要事项,且预计可在本年12月30日前完成支出的,应优先通过本单位已有项目之间进行预算调剂解决,仍有缺口的,经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可作为预算调增依据。
(三)按照“年度预算年度执行”的原则,本次预算调整后,本年度不再进行预算调整。各单位在年底前未执行完成的项目余额,学校将统一收回,并以此计算预算执行率,作为安排下一年经费预算的依据。各单位应按照本年12月30日前预计可完成支付金额对全年预算进行梳理,对于不能继续执行或预计年底有结余的项目,应主动申请调减或取消原项目预算。
(四)有组织收入安排的单位需重新核定本年收入情况,并相应调整收入预算。
(五)定额公用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
二、报送要求
涉及预算调整的单位,请于2026年10月9日下午5:00前,将《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6年度预算调整表》(见附件)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计划财务处(图书馆110室)。如未按时报送,则视为无预算调整事项。
附件: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6年度预算调整表
计划财务处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