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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

学生资助

关于切实做好遭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07-27 17:27:26  浏览:

各院(系、部):

近日,全国多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部分群众生活出现临时困难。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对遭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以帮扶救助,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切实做好遭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助中心〔2021〕43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因洪涝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二、申请条件

补助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一)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因洪涝灾害导致生活困难。

(二)由于洪涝灾害严重影响家庭经济收入造成生活困难。

(三)直系亲属因洪涝灾害遇难。

符合条件(一)(二)(三)的建档立卡学生、灾情严重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残学生优先予以资助。

三、资助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洪涝灾害期间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向院(系、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二)院(系、部)审核与材料报送。各院(系、部)对学生本人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进行审核,院(系、部)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洪涝灾害期间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附件2),将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在8月20日前压缩打包发送至学生工作部赵婉君老师。

(三)审批与发放。学生工作部汇总审批并报学院领导同意后,发放临时困难补助至学生银行卡上。

(四)学院将根据洪涝灾害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后续资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诚信申请。院(系、部)要积极宣传资助政策,指导因洪涝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二)严格把关,准确报送。各院(系、部)对申请学生的情况严格审核,情况精准,及时公示。

(三)结合实际,多方关怀。从心理、情感、经济等方面全方位关爱帮扶,把关心与温暖及时传递到学生中去。

学生工作部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