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李刚英)——联系教育与心理学院、管理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
1.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统筹推进本部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及组织制(修)订本部门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对各教学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及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4.负责部门工作经费预算及经费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各项工作的传达与部门工作部署与督查;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一:学生日常管理、学生安全、学生心理健康
副部长1(冉继强)——联系数学与医护系、体育系
1.负责学生周日晚点名、节假日学生离返校等请销假管理、学生违纪处理及学生各类危机事件的处置;
2.负责学生寝室安全检查、学工人员学生寝室夜间值班、少数民族学生管
理、学生舆论舆情意识形态等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4.负责学生“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信息化系统的管理,落实学生“三率”检查及学生学风建设等相关工作;
6.落实新生入学教育、学生其他相关主题教育及班会部署工作;
7.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员2(彭彩丽)
1.落实教育、人文、外语、管理、马院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
2.落实教育、人文、外语、管理、马院学生的休复学评估;
3.落实各教学单位心灵驿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落实“大学生心理联合会”的指导与管理;
5.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体系建设及活动开展;
6.落实心理中心的折页宣传、会议新闻撰写、心理中心网站的建设与
维护、官Q及微信公众号运行;
7.落实心理工作专干月例会、专兼职咨询师及心理专干督导培训会议的组织;
8.落实两个校区心理中心日常软硬件、物资的养护及建设工作;
9.落实学院心理工作的考核与奖励;
10.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员3(薛兰慧)
1.落实经法、信息、设计、数医、体育系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
2.落实经法、信息、设计、数医、体育系的学生休复学评估;
3.落实心理测评、主题调研、结果分析、档案建立及后期排查回访安排;
4.落实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的安排、教师的聘请及课题申报相关工作;
5.落实专兼职心理咨询师的聘任、安排和考核;
6.落实“阳光心理志愿者服务队”的指导与管理;
7.落实全院危机干预学生个案跟踪后的档案收集补充管理及中心咨询档案、设备资产管理工作;
8.落实中心咨询值班及协调处理,QQ咨询邮件的回复;
9.落实开展大学生健康管理训练营等专项教育工作;
10.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员4(谭从宇)- 产假中
科员5(杨晨昊)
1.落实“一站式”学生社区的内涵建设工作;
2.落实周日晚点名、节假日学生离校、返校管理工作等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3.落实学工人员寝室值班、学生寝室安全检查等学生寝室文化建设工作;
4.落实学生校园一卡通的办理工作及学生证的管理工作;
5.落实学生信息化系统的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二:创新创业、队伍建设、学生教育发展、办公室工作
副部长2(张曦)- 产假中
副部长3(黄婷婷)——联系沙市校区办公室、人文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1.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学生竞赛工作;
2.负责学生的十佳大学生、学生评优评先选树等学生教育发展工作;
3.负责部门校内外宣传工作的指导、审核及管理工作;
4.落实学生工作队伍培养,辅导员、班主任培训及考核等工作;
5.落实学工队伍校内外科研项目组织管理及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工作;
6.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及各教学单位创新创业项目的培育工作;
7.落实办公室用品采购和发放、财务报账;
8.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员6(关明明)
1.落实大学生创业基地、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竞赛的指导工作;
2.落实学生组织“大学生融创中心”的指导与管理;
3.落实十佳大学生、评先评优等优秀学生选树工作;
4.落实部门公众号等对外宣传工作;
5.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7(李璐阳)
1.落实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含OA系统文件处理、文件收发登记、印
章管理、会议通知、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工会活动等);
2.落实学生校方责任险、学平险等对接工作;
3.落实部门组织的会议的布置、会议记录、新闻撰写等工作;
4.落实部门办公用品的分发与管理;
5.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工作三:学生武装、学生资助、学生大型活动
副部长4(王琳)——联系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法学系
1.负责大学生国防教育、征兵工作;
2.负责大学生奖、助、勤、贷、医、补、偿及资助考核工作;
3.落实学生宿舍调整搬迁、新生迎新、军训、毕业典礼等大型活动;
4.落实上级部门要求组织的学生活动和相关赛事;
5.落实“老兵团”的培养与管理;
6.落实部门相关考核、转设等工作的资料准备、总结综述等;
7.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8(郭松明)
1.落实新生军训、学生军事训练课程、学生征兵等相关工作;
2.落实困难学生认定,奖、助、勤、贷、补、偿工作;
3.落实学生组织“国旗护卫队”的指导与管理;
4.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