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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工作科研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4-03-21 15:47:49  浏览: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学工队伍的科研能力和工作水平,现组织开展2024年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工作科研立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1.课题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学生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鼓励跨院系、跨部门组建科研团队开展学生工作研究,项目组成员参加最多项目不得超过两个。

4.2022年度和2023度年学生工作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

二、申报范围及立项资助

1.项目申报需根据《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和学生个性特点,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研究方法应用得当,数据资料客观详实,研究成果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语言流畅、行文规范,对改进实际工作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3.凡经批准立项的研究课题,按照《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科(教)研资助与奖励办法》的规定予以一定的经费资助。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课题申报。请各部门认真组织相关人员申报,项目数量不限。课题负责人要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2份,于2024年4月11日前交至学生工作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284914596@qq.com,逾期不再受理。

2.确定立项。学生工作部对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申报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并于4月中旬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成绩前2名者推荐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若未申报成功,则认定为下一年度的校级学生工作立项。

3.项目验收。项目研究时间为2年,验收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和公开发表论文一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张曦

联系方式:07168068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