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湖北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青春力量,团省委、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学联决定共同主办湖北省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银行”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2023年6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参赛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3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且不超过8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三、作品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
(三)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 且为生产技术或者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四、参赛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3年2月-3月)
各教学单位成立赛事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竞赛组织实施计划,并在学生中充分宣传发动,积极组织作品申报。
(二)校级竞赛和组织申报阶段(2023年3月-4月中旬)
4月10日前完成校级竞赛的组织、评审和省赛作品申报等工作(参赛网报链接、具体评审时间另行公布)。
(三)全省评审阶段(2023年4月-6月)
1.2023年4月下旬,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作品进行初评;
2.2023年5月上旬,召开评审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初评结果进行合议,确定进入终审决赛的作品;
3.2023年5月中旬,举行终审决赛;
4.2023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确定参加全国竞赛的作品。
根据团中央举办国赛的相关要求,竞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接受社会监督。若收到投诉,主办单位有关部门将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取消该作品所获奖励,重新计算作者所在学校团体总分及名次;如确认作品存在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等严重违规行为,该学校团体总分为零,取消该学校所获得的集体奖项,并视情况追究作品作者和所在学校相关责任。
五、作品选报及省赛奖励办法
校赛通过专家评审分类择优推报12项作品参加省赛。省赛评审委员会对各高校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初评,评出报送作品中的35%左右进入终审决赛,55%左右获得三等奖,10%左右淘汰。在终审决赛中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等次奖项分别约占各类报送作品总数的5%、10%、20%、55%。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两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获奖数与其入围作品数成正比例。科技发明制作类中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
六、相关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挑战杯”竞赛是为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教育改革要求而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载体,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列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深入发动,精心组织。各教学单位要突出竞赛的学术性、科技性和普遍性,要完善保障政策、运用媒体手段等方式,发布竞赛消息,接受学生咨询,进行广泛动员,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对于参赛作品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帮助参赛学生提高科研能力。
(三)坚持宗旨,完善机制。各教学单位要坚持育人宗旨,把人才培养作为“挑战杯”竞赛的首要目标,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
联 系 人:郭珍珍 联系电话:0716-8068509
附件: 1.湖北省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银行”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有关情况说明
2.湖北省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银行”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承诺书
党委学生工作部、共青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