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团组织建设,提升团员发展质量,激发学校青年的政治热情,及时吸收政治思想先进、学习努力刻苦、积极要求上进的青年学生加入共青团组织。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发展新团员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计划
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进一步严格入团标准、严格发展程序、严格调控发展人数。2023年各教学单位团总支拟新发展团员人数,将由团委依据上级团组织分配名额与各教学单位入团积极分子人数来确定。
二、基本条件
入团申请人年龄应是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我院在校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且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入学以来,所修课程无补考挂科,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处分。
三、发展程序
(一)入团积极分子申请阶段(2月24日——3月12日)
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向班级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在接收到入团申请书后,由班级团支部安排两名正式团员作为其入团介绍(培养)人。各教学单位团总支填写附件1《入团申请书汇总表》。如班级团支部正式团员不足两人的,可由团总支安排。
入团介绍人的职责:须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并在支部大会上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二)入团积极分子确立阶段(3月12日——4月17日)
1.各教学单位团总支须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不少于一个周期的培养教育。(1)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期间须按要求完成每次团课学习及青年大学习;(2)须注册志愿者(志愿汇APP),且培养期间志愿服务时长达8小时。
2.召开班级团支部大会,经大会考察认为入团积极分子已具备入团发展条件,要上报团总支同意,入团积极分子认真填写附件3《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
支部大会讨论议程:(1)申请人宣读入团志愿书;(2)介绍人全面介绍申请人的情况;(3)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超过到会团员半数以上赞同。
(三)正式团员确立阶段(4月17日——4月22日)
1.团总支汇总各团支部入团积极分子资料后,将材料纸质版与电子表上交院团委。各教学单位新发展团员人数将根据上级团组织分配名额总数情况,按照各教学单位团总支上交的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确定各教学单位团总支新发展团员人数。
2.各教学单位团总支按照分配名额择优并公示名单后上报院团委,院团委将进行审议公示。审议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是否具备团员条件,优秀表现的相关材料,注册志愿者身份,入团手续是否完备等。被确定发展为团员的人员将给予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通过后,合格的申请人将通知其填写《入团志愿书》。填写完毕后提交团委填写《入团志愿书》审批意见。
4.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从团委批准的那个月起开始交纳团费。团支部应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添加登记新团员信息,建立团员电子档案。
5.举行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团委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
6.团委将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等材料整理完毕后将交给各教学单位团总支保管,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四、注意事项
1.加强资格审查,严禁将本是团员的青年再次纳入发展对象。确定新发展某名学生为团员前,各团总支(团支部)需将学生身份证号码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搜索(登录(首页)-全局搜索-选择(团员/团干部)-输入身份证号),如果该学生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已有团员信息,则不能重复发展。如在发展阶段核查出已在系统中的团员被重复发展,该团员所在团总支来年入团发展名额减半。
2.新发展团员要及时完整录入到智慧团建系统(包括团员编号和上传志愿书),团员发展工作和录入工作纳入基层团组织考核。
五、时间安排
1.新团员发展工作于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请各教学单位团总支于3月12日前将附件1《入团志愿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龙晓华老师邮箱。
2.请各教学单位团总支于4月21日前完成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并于4月21日提交附件2《入团积极分子汇总表》(电子版)与附件3《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纸质版。
联系人:龙晓华
邮 箱:982533413@qq.com
联系电话:0716-8068509
共青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