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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09-01 15:32:56  浏览:

各院(系、部)团总支:

依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文件要求,院团委决定于09月上旬开始在全院开展本学期的团费收缴工作。

各院(系、部)团总支要对本学期团费收缴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汇总,收齐所有团费,《团费收缴情况一览表》电子版9月8日前交院团委。团费上交院计划财务处,并将《团费收缴情况一览表》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及财务记账凭证上交院团委。每位团员同学需每月向所在支部交纳0.2元作为本人当月团费,本次团费收缴为2021年下半年的统一收缴,从2021年07月至2021年12月共计6个月,1.2元/人。

年度团费收缴工作是共青团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团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规范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组织落实。

共青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