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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09-01 15:13:40  浏览:

各院(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我院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安排,院团委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9月上旬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奋勇争先

三、奖励设置

此次“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共设以下7个类别: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

此次活动将为所有获评者发放荣誉证书,其中获评“中国大学自强之星标兵”的每人将同步获得10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员,将同步获得2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仅获评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的人员不发放奖金。

四、报名条件

1.截至2021年7月,在学的我院全日制本、专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有关要求

1.各院(系、部)团总支严格对照标准,按照班级(团支部)、院(系、部)逐级推报程序要求,全面发动、广泛覆盖,深入各本、专科团支部,挖掘发现青年典型,按申报标准可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

2.各院(系、部)团总支以此工作契机,挖掘培育一批积极践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青年典型,对推荐人选做好跟踪培养,线上线下讲好身边的青年榜样故事,真正发挥“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作用。

3.各院(系、部)团总支需于9月7日前将《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附件1)、《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学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的电子版以“XX院(系、部)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申报材料”命名后与纸质版材料一并报送至院团委郭老师处。

联系人: 郭珍珍

联系电话:0716-8068509

                                    共青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