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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2023级学生秋季转专业实施方案

    时间:2024-07-04 12:03:2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23〕64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外国语学院2023级学生秋季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院长、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教研室主任为成员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学院年级辅导员任工作小组秘书。负责制定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指导工作小组进行考核,同时负责处理转专业过程中学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外国语学院2023级秋季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许晓艳、王玲玲

    副组长: 韩翠萍、罗丹、刘鋆锋

    成员: 杨杨、李琳、李漫琪、张乐玥

    秘书:侯韦、宋静静、钟燚、许静婷

    二、接收转入专业及人数计划表

    三、转入条件

    1、学生应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和扎实的基础,英语高考成绩90分以上;

    2、学生第一学期、第二学期无课程不及格情况;

    3、未尽事宜均须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四、成绩评定

    1、面试小组成员根据学生面试表现,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采取不记名评分的方式打分,评分为100分制,考察学生对拟转专业的发展规划、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参与团体社会活动获奖情况,取平均分作为学生面试成绩;

    2、根据第二学期大学英语A(2)和面试成绩计算学生最终综合成绩,其中大学英语A(2)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对转专业学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接收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将名单报送教务处复核。

    五、考核时间、地点及流程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流程:

    1、身份审查:参加考核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

    2、参加面试学生如有特殊情况,请向小组秘书提出。面试进行时其他同学在外候场,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3、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放弃。

    六、政策咨询电话

    外国语学院教学办公室电话:8068002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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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716-8068629(院办) 0716-8068678(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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