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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2023级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时间:2024-04-26 10:33:4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快外国语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提升我院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深入推动教学改革,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23】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专业设置实际情况,特制定外国语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分流原则

    外国语学院2023级本科现有在校学生88人,专业分流坚持以生为本、志愿优先的原则,兼顾学生兴趣和优势特长。

    二、分流工作小组

    成立以学院院长、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院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各教研室主任为成员的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宣讲工作。学院大一年级辅导员老师任工作小组秘书。

    外国语学院2023级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 许晓艳、王玲玲

    副组长: 韩翠萍、罗丹

    成员: 杨杨、李琳、李漫琪

    秘书: 侯韦

    三、培养模式

    我院大类招生专业实施“1+3”的人才培养模式,分为大类培养(1学年)+专业培养(3学年)两个阶段,其中大类培养阶段是指新生入学至第一学年结束,在此阶段不分专业方向进行培养,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兴趣特长、职业规划和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在第二学期中参加专业大类的分流申报,第三学期正式进入专业培养阶段。

    四、分流时间

    2024年5月

    五、分流依据

    (一)分流专业(方向)

    目前外国语学院共涉及到3个专业方向,分别是商务英语、英语(师范)和英语(英日双语)专业。

    (二)学生志愿

    学生依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学习情况确定自己的分流去向,提交第一、第二志愿。

    六、分流流程

    (一)前期宣讲

    外国语学院在前期召开2023级专业分流线下宣讲会,副院长罗丹主持,各教研室主任对3个专业方向进行一一介绍。宣讲会后,安排辅导员老师和班主任及教研室主任对一部分专业定位不清晰或者难以抉择的学生进行交流,为学生提供点对点的分析,帮助他们尽快确认分流方向。

    (二)学生申请

    在充分了解各专业基础上,结合个人实际填报志愿,学生自主填报分流专业志愿。

    (三)录取原则

    经过前期的大会宣讲和一对一的谈话交流,各专业最后录取时,均以学生的第一志愿为准,上报教务处。


    七、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外国语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教务处备案。由外国语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实施方案自2024年4月28日起执行。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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