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规则

2020-06-29 

借书证办理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新生首次办证,需提交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由班级集体统一交由图书馆办公室免费办理。如果借书证折损或丢失,需到办证处进行挂失并持有效证件(工作证或学生证)进行二次办证。二次办证,每人每证10元。

 

图书丢失赔偿

读者如果不慎丢失了所借图书,请到流通阅览部办公室办理挂失手续,并与流通部工作人员协商图书赔偿办理的解决方法。

方法一:购买遗失所借图书相同版本或更新版本的新书抵偿,并交5元加工费。

方法二:不能以新书抵偿时,要按《图书馆图书赔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到五楼办公室)办理赔偿手续。一般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专业图书及参考价值较大的图书按原价4-6倍赔偿,绝版收、孤本书按原价5-10倍赔偿。遗失成套图书中的1本,按该套图书价格赔偿。遗失、损坏馆际互借图书,按对方馆规定办理。

遗失图书如为逾期未还图书,先累计逾期费,再按遗失图书处理。若读者在赔书后1个月内找回原书,交回图书后,凭赔偿单据,可退还赔款。

凡偷窃书刊者,按图书和期刊原价(期刊整套价格)的10倍罚款,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如何续借

输入本人借书证号和密码,登录个人信息查询,点击借阅查询,选中要续借的图书。点击 “续借该书按钮,就办妥了续借手续。借阅满20天后方可续借,续借起算日期为续借当日,遇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系统将自动顺延。每册书只可续借一次,如果读者有拖欠记录(图书逾期未还、帐单未付),则不能办理续借手续。

注意事项:

登录个人信息查询时,首先要利用本人借书证号进行注册并修改密码,如果忘记密码,请持图书证或个人有效证件到图书馆办公室查询办理。

 

借阅规定

我馆实行藏、借、阅一体化的开架服务。图书阅览室的保存本图书、期刊只能在馆内阅览,不外借,必须在当天归回原架。书库里的图书可以外借,凭借阅证借阅。

借阅规则如下表:

读者类型

中外文图书

续借

限额

期限

限额

期限

 本科生、专科生

20

60

3/

30

行政人员

30

60

3/

30

教师

30

60

3/

30

外借的图书,应当在图书馆规定的借期限内归还,否则将承担违约经济责任(每册每天0.1元)。

如何借书

读者找好书后,请到借阅台办理借书手续。

借书程序如下:

1)确定所借图书有没有缺页、污损等情况。如果有,请向图书管理员确认相关信息;

2)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交给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同时自己要注意核实借书册数及还书日期。

注意事项:

1)图书馆书库和阅览室都安装有门禁监控装置,请读者使用借阅证借书,离馆时请不要带还未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离开图书馆。

2)借书时请正确使用代书板。代书板是用来代替书的位置的,读者在入库前请取代书板,找书时插入代书板,出库时取出代书板并放回原位。

 

异地还书

读者在其他校区借阅的图书,统一在二楼还书处归还。

 

如何还书

还书请到借还书台的还书窗口。还书程序如下:

1)将所还图书交给工作人员办理还书手续。

2)工作人员办理还书手续时,请读者注意核实图书归还情况。

    注意事项:

在寒暑假前借阅的图书或图书的还书时间在寒暑假期间的,我们对所有外借的图书统一做了续借批处理,归还时间自动顺延到开学时。开学时无论图书是否到期,必须在新学期的第一周内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