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图书借阅管理办法
一、 图书借阅注意事项
1、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使用他人借阅证,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借阅证遗失后应及时到外借处登记挂失,并进行补办。挂失前已被借出的所有图书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和赔偿。
3、读者在书库选书时必须使用代书板,保持架位整齐,不得乱取乱放,对拒不使用代书板的读者,工作人员有权将其请出。
4、读者应检查所选图书有无污损(涂写、裁割、水渍、破损等),若有污损,应请工作人员处理后再借,否则由本次借出该书的读者承担污损责任。
5、读者的个人物品存放到规定的地点,不得带入书库,贵重物品(钱包、手机、饭卡等)随身携带。
6、读者通过出口处,如遇监测仪报警,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明原因,方可离开。
7、图书仅限在本馆内复印,任何人未办手续,私自将图书带出借书处,均以窃书论处。
8、图书借阅册数的规定:教师、研究生20册/人;本、专科生及其他读者20册/人。
9、图书借阅期限的规定:教师、研究生60天;本、专科生及其他读者60天。均可续借三次,期限为每次30天。
10、读者离校前,应持学校有关部门所发的离校单,到图书馆办理图书清还手续,否则不予签字盖章。
(一)借书逾期处理
1、在借书处所借图书逾期,按逾期的实际天数以每日每册0.10元累计计算超期款。
2、占用图书达一年,经多次催还而不还,又拒不交付罚款者,停止其在全馆的借阅权。
3、寒、暑假到期图书可于开学后一周内归还,超过一周按逾期处理,仍从超期之日起计算超期款。
(二)污损图书处理
1、圈划、污损图书但不影响其内容完整,能继续使用者,按每污损一页0.50元计算污损赔款。
2、撕页、剪裁或污损严重,影响图书完整及阅读者,必须赔偿原图书,并缴纳图书加工费5元;无法赔偿原图书,按遗失图书条款处理。
3、图书条形码污损,但仍能辨识者,收取赔偿费2元;条形码丢失或污损不能辨识者,收取赔偿费5元。
(三)遗失图书处理
1、购回与原书相同版本或再版的同名图书作为赔偿,并交纳图书加工费5元/册。
2、无法按规定购回原图书者,一般性中文图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珍贵或无复本的图书,按原价的5倍赔偿;稀有图书(如画册等)按原价的10倍赔偿。
3、读者遗失图书,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否则按逾期和遗失图书合并计算赔款和超期款。
4、读者赔款后,又找回原书,所赔款项可如数退还本人,从赔款之日起计算超期款。
(四)偷窃图书处罚
1、由图书馆办公室通知读者所在单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理。
2、追回被窃图书,并处以相当于所窃图书原价10倍的赔款(但最低不少于100元)。
期刊阅览室管理规定
1、读者入室应注意衣着整洁、言谈文明、举止大方。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或学生证在室内阅览。个人物品存放到规定的地点,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3、阅览室实行开架查阅,每次限取一册,阅后放回原位。
4、读者阅览时要爱护报刊和设施、设备,不得在报刊上涂改、勾画、圈点,不得撕损、剪裁,违者按有关规定赔偿。对有意损坏、偷窃报刊者,将给予严厉处罚。
5、保持室内安静。不在室内喧哗、朗读或嬉戏打闹。不在室内接打电话,将手机调至震动档。
6、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准吸烟,不在室内进餐、吃零食,不带宠物。
7、任何人未办手续,不得将报刊带出阅览室。
8、维护室内秩序,不得用物品抢占座位,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9、阅览室内报刊若需复印,办理登记手续后到五楼办公室复印。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1、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管理,凭证上机,上机前请先登记,个人物品存放到规定的地点,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下机后按规定付费。
2、爱护机器设备,遇到机器故障或技术问题不要自行处理,请通知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解决。
3、严禁自行拆卸机器、私自接插电源线和网线等。
4、读者凭本人借阅证换取上机卡上机,一人一机,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机位。没有机位的读者,不得在室内逗留。
5、禁止浏览反动、色情网站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网站,严禁在网络上发表反动言论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违反社会公德和不文明的言论。
6、上机者应爱护公物,不得随意修改机器设置和参数。
7、严禁在本室玩游戏,一经发现,经管理人员劝告无效后,将暂停其使用资格。
8、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在室内喧哗、朗读或嬉戏打闹;入室后将手机调至震动档,不得在学习场所接打电话。
9、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得在室内进餐、吃零食;不带宠物。
10、本室提供资源下载、打印、复印服务。
自习室管理规定
1、读者入室应注意衣着整洁、言谈文明、举止大方。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2、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在室内喧哗、朗读或嬉戏打闹;入室后将手机调至震动档,不得在学习场所接打电话。
3、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得在室内进餐、吃零食;不带宠物、车辆(自行车、助动车等)入内。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严禁私拉乱搭电线。
5、爱护室内设备及其他设施,禁止涂抹刻划等污损、破坏行为;未经允许,不得将馆内公物带出或将馆外设备及家俱带入馆内。
6、维护室内秩序,不得用物品抢占座位,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7、对违犯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