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图书馆公共区域滞留物品的通知

2026-01-05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

图书馆是全校师生共享的文献资源中心与学习空间,也是学校消防安全的重要场所。为持续优化馆内环境、合理利用公共资源、杜绝安全隐患,并保障每一位读者的平等使用权益,图书馆将对滞留在公共区域的个人物品进行集中清理。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自行清理阶段(2026年1月5日至1月18日)

请各位读者在此期间,务必于每日闭馆前,将存放在阅览区、自习区、走廊、书架旁等公共区域的所有个人物品带离图书馆。

二、统一清理与暂存安排

自2026年1月18日起,图书馆将开始统一清理所有公共区域(含附属楼一楼)的滞留物品。清理出的物品将集中存放于每个楼层就近的墙面开放式立柜或阅览桌上,存放期为一周(截至1月25日),供读者认领。存放期间图书馆不承担保管责任。存放期满后,未被认领的物品将作为废弃物品处理。

三、清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书籍(馆藏借阅书籍除外)、文具、书包、衣物、充电器、电子产品、水杯、雨伞、折叠椅、食品、快递包裹等任何私人物品。

四、重要提醒

1.请及时处理个人物品:请务必在自行清理期内取回物品。逾期未取回的,将视为被遗弃的物品,图书馆有权进行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物主自行承担。

2.共同维护公共环境:请勿在任何阅览区占座或堆放个人物品。良好的学习环境需要大家共同营造。

3.寒假特别提示:寒假期间,图书馆内严禁留存任何个人物品。新学期开学后,馆内滞留物品将不再暂存,直接予以清理。请同学们离校前务必悉数带走。

请各学院协助转发,提醒学生积极配合。感谢各位读者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维护一个安全、有序、整洁的图书馆!

预祝大家期末考试顺利,新年快乐!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图书馆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