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23]64号),结合我系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和办学实际,现就2023级本科生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先平
副组长:左彪 冉庆鹏
成 员:袁萍 王春鸽 李莹莹 李佳 徐芬
二、接收计划
1.接收年级:本次仅接收2023级转专业学生申请;
2.接收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临床医学[5年]、护理学;
3.各专业接收计划人数:
专业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临床医学[5年] |
护理学 |
人数 |
5 |
5 |
5 |
三、申请条件
1.符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23]64号)中转专业基本条件及其他事项要求;
2.符合学院2023年招生相关政策;
3. 修读原专业2023-2024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其中未通过考核课程不能超过一门且必修课平均绩点不低于2.8;
4. 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际沟通能力;
5. 在校就读期间无违纪记录;
6. 申请转入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高考选科为首选物理;《高等数学》课程第一、二学期成绩均不低于80分;
7. 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5年]要求高考选科为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生物;
8. 以上条件与学院相关政策不符的,以学院政策为准。
四、审核程序与考核安排
(一)审核程序
1.开学第一周将2023-2024学年课程成绩单、必修课平均绩点、高考选科情况证明、个人简介(包括本人简况,特长与爱好,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等)交至图书馆附楼203教务办公室徐芬老师处,联系电话:0716-8066981。
2.系部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3.系部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拟录取。
4.考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最终录取名单由教务处公布。
(二)考核方式
1.综合考核包括必修课平均绩点和综合考查两部分,必修课平均绩点对应百分制分数占50%,综合考查占50%。
2.综合考查:内容包括: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对专业方向的了解、未来的学业规划、综合素质及能力等。
五、录取规则
根据各专业接收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同分情形下按综合考查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数学与医护系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