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全体毕业生:
为扎实推进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学子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2025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含专升本学生)。
二、评选条件及比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祖国统一。
2.有较强的是非观念和原则性,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明礼诚信,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自觉维护教室、宿舍等场所的公共秩序。
5.团结友善,乐于助人,与老师、同学关系融洽,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
6.勤俭自强,不畏艰难,有克服困难、力争上游的毅力和精神。
7.学习刻苦,各科成绩优异,无重修记录,体育成绩需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合格标准,修满课外学分,且受就业单位欢迎的毕业生。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评为优秀毕业生
1.获得1次及以上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且获得1次学院奖学金;
2.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竞赛1次一等奖、2次二等奖或3次三等奖;
3.已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
4.大学期间应征入伍的毕业生;
5.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西部专项计划、取得住院医师规培资格以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三)评选比例
各毕业生班级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以内。
人文与传媒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
班级 |
总人数 |
优秀毕业生人数 |
中文S5231 |
32 |
3 |
中文S5232 |
31 |
3 |
编导5211 |
36 |
4 |
网新5211 |
46 |
5 |
广电5211 |
26 |
3 |
中师5211 |
41 |
4 |
中师5212 |
41 |
4 |
中师5213 |
40 |
4 |
中师5214 |
39 |
4 |
中文5211 |
35 |
3 |
总数 |
367 |
37 |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5月9日-5月14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我院提出申请,按照评选相关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班级民主评议(5月14日-5月17日)
以班为单位,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辅导员召开班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报学院审核。
(三)学院复评(5月17日-5月19日)
学院工作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评,确定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学校。
四、材料提交
请有意申请的毕业生于5月14日中午12点前将《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及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和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辅导员办公室,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716-8066188
程老师,联系电话:0716-8068225
附件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附件2: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
附件3:2025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附件4:优秀本科毕业生事迹材料要求
人文与传媒学院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