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主页 | OA办公系统 | 邮箱系统

通知通告

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院2025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5-05-09 17:11:46  浏览:

2025届全体毕业生:

为扎实推进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学子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2025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含专升本学生)。

、评选条件及比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祖国统一。

2.有较强的是非观念和原则性,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明礼诚信,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自觉维护教室、宿舍等场所的公共秩序。

5.团结友善,乐于助人,与老师、同学关系融洽,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

6.勤俭自强,不畏艰难,有克服困难、力争上游的毅力和精神。

7.学习刻苦,各科成绩优异,无重修记录,体育成绩需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合格标准,修满课外学分,且受就业单位欢迎的毕业生。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评为优秀毕业生

1.获得1次及以上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且获得1次学院奖学金;

2.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竞赛1次一等奖、2次二等奖或3次三等奖;

3.已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

4.大学期间应征入伍的毕业生;

5.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西部专项计划、取得住院医师规培资格以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三)评选比例

各毕业生班级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以内。

人文与传媒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班级

总人数

优秀毕业生人数

中文S5231

32

3

中文S5232

31

3

编导5211

36

4

网新5211

46

5

广电5211

26

3

中师5211

41

4

中师5212

41

4

中师5213

40

4

中师5214

39

4

中文5211

35

3

总数

367

37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5月9日-5月14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我院提出申请,按照评选相关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班级民主评议(5月14日-5月17日)

以班为单位,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辅导员召开班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报学院审核。

(三)学院复评(5月17日-5月19日)

学院工作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评,确定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学校。

四、材料提交

请有意申请的毕业生于5月14日中午12点前将《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及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和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辅导员办公室,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716-8066188

     程老师,联系电话:0716-8068225

附件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附件2: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

附件3:2025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附件4:优秀本科毕业生事迹材料要求

人文与传媒学院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