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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教育学院2025届毕业论文工作安排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10 点击量:

一、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霄

副组长:马君莉

组员:陈莎、骆飞莉、徐文庆、吴越、周守珍、朱从书、甘雄、郑红涛、彭彩丽、肖雅筠、陈健苇、张一诺、乔炎、鲁婷、胡蝶、陈盈盈、何健、何祥苗、黄饶慧子、廖晨雨、吕雅婷、张丹、邓啁啁、蔡葵、吴淑娟、潘友刚

秘书:徐艾晨

二、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

学前教育专业:徐霄、肖雅筠、陈健苇、张一诺、乔炎、鲁婷、胡蝶、陈盈盈、何健、何祥苗、黄饶慧子、廖晨雨、吕雅婷、张丹、邓啁啁、蔡葵、吴淑娟、潘友刚

应用心理学专业:马君莉、陈莎、骆飞莉、徐文庆、吴越、周守珍、朱从书、甘雄、郑红涛、彭彩丽

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安排落实毕业论文各阶段工作任务。

2.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及目标,确定选题原则,组织审题。

3.组织开展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及答辩各项工作。

4.组织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对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5.负责优秀毕业论文的评定及上报工作。

6.做好毕业论文的资料归档、总结工作。

四、毕业论文要求

1.论文课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结合教学科研或社会实际。建议论文题目中含有限定研究范围、视角、方法、比较对象等的关键词。

2.论文按照学院教务处的模板格式要求写作和排版。

3.毕业论文正文不少于12000字;中文摘要300字左右,外文摘要250个实词左右。

4.遵守学术道德,引用他人成果要作标注,或在参考文献中体现。论文查重率超过30%者推迟答辩,按要求整改;一经认定抄袭,即取消答辩资格。

5.论文各阶段的任务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否则取消评优资格或答辩资格。

6.毕业论文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不及格者须参加争议答辩,争议答辩通过者方可评定为及格。

7.指导教师的指导人数根据师生比例确定,指导内容包括资料收集、方案设计、社会调查、数据分析、网络利用、文字处理、论文撰写、论文答辩等方面,同时要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及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的培养。

8.其他要求按照《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教学管理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鄂教高〔2001〕18号)、《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18〕75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执行。

阶段

时间

工作安排

征题选题

2024.6.20

成立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拟定毕业论文工作方案。

2024.9.1-9.20

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召开毕业论文动员会,确定指导教师分配情况,以指导教师为单位组织学生完成论文选题。

论文开题

2024.10.18前

1.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课题申报审核表”和“毕业论文任务书”。2.任务书下达时间统一为2024年9月10日,论文完成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3.教师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

2024.10.19-10.31

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举行开题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2024.11.30前

整理毕业论文题库、选题一览表,汇总表上报学院教务处。

论文写作

2024.12.1—2025.3.28

1.教师督促学生按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2.各教研室分专业组织毕业论文阶段性检查,各教研室自查论文进度情况。

2025.3.29—4.25

1.学生完成论文全文(含封面、中英文摘要、致谢)上交指导老师,根据指导教师的修改意见完善论文,定稿。2.各教研室2025.4.4于格子达完成毕业论文中期工作自查报告。

2025.4.26—5.14

论文查重,学生上传论文定稿电子版至格子达,查重不合格者整改论文并再次提交。

论文答辩

2025.5.15—5.21

指导老师填写“指导老师意见”,教师互换填写“评阅老师意见”。

2025.5.22-5.24

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2025.5.25

毕业论文分组答辩。

2025.5.29

争议答辩、争优答辩。

论文归档

2025.5.30—6.6

整理毕业论文资料,制作毕业论文档案。

2025.6.14前

毕业论文工作质量总结,上报教务处。

注:需要统一的几个时间节点:

1.论文总的封面日期: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5月30日

2.任务书中的日期统一按照如下填写:

毕业论文起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5月30日

任务书批准日期:2024年9月3日

任务书下达日期:2024年9月10日

完成任务日期:2025年5月30日

3.开题报告封面日期:2024年9月21日

开题报告中“第6项工作进度计划”统一按照节点填写:

(1)2024.09.01—2024.09.20题目申报、审核及学生选题。

(2)2024.09.21—2024.10.18开题报告撰写。

(3)2024.10.19—2024.10.31开题报告答辩。

(4)2024.11.01—2024.12.30完成调研、数据收集。

(5)2024.11.01—2024.12.30 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6)2025.03.31—2025.04.04 完成中期检查。

(7)2025.04.05—2025.04.25毕业论文定稿。

(8)2025.04.28—2025.05.09 指导老师评审、评阅老师评审。

(9)2025.05.12毕业论文答辩。

4.指导教师审查意见评审日期:

评审日期时间请填写在2025年5月15日到2025年5月17日之间。

5.评阅教师评语:

评阅日期时间请填写在2025年5月18日至2025年5月21日之间。

教育与心理学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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