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和《关于开展2021年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法系进行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推荐工作。经我系学生个人申请、辅导员(班主任)组织评议小组进行班级评议、系部审核,拟推荐以下20人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100人为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现予公示(见附件)。
如对以下获评学生有疑义,请在三天内(11月10日—11月12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证据确凿。
咨询电话:0716-8068203 赵老师
投诉电话:0716-8068203 汪老师
电子邮箱:xgczzzx203@163.com
经济与法学系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