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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关于刘婷等4名同志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

发布者:  时间:2023-11-10  浏览:

经过党支部对预备党员1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支部委员会会研究确定,报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审查同意,将于近期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刘婷4名同志预备党员转正,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员条件(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宜转正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31110日至20231116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8173(院党委组织部)
0716-8068510(经济与法学系党总支)

电子邮箱:128873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