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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0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2024届各毕业班级:

    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要求,为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教育示范作用,鼓励全院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成人成才,信息学院决定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比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祖国统一。

    2.有较强的是非观念和原则性,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参加学院、院(系、部)组织各项活动。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明礼诚信,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自觉维护教室、宿舍等场所的公共秩序。

    5.团结友善,乐于助人,与老师、同学关系融洽,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

    6.勤俭自强,不畏艰难,有克服困难、力争上游的毅力和精神。

    7.学习刻苦,各科成绩优异,无重修记录,体育成绩需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合格标准,修满课外学分,且受就业单位欢迎的毕业生。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评为优秀毕业生

    1.获得1次及以上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且获得1次学院奖学金;

    2.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竞赛1次一等奖、2次二等奖或3次三等奖;

    3.已考取专升本、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

    4.大学期间应征入伍的毕业生;

    5.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西部专项计划、取得住院医师规培资格以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三)评选比例

    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以内。结合评选条件及各班综合表现,确定各班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如下:

    二、评选流程

    1.以班为单位,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辅导员召开班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报院系审核。

    2.院系党政联席会对各班上报候选名单进行审议,根据评选条件和比例确定本院系优秀毕业生,并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天。公示期满后,将无异议的名单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

    3.学校对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

    三、工作要求

    1.各班要广泛听取意见,严格评选流程,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如果在毕业前有考试、考查科目(公共选修课程除外)和毕业论文不合格,或受到各种处分的,违反校纪校规的,取消优秀毕业生评选资格,收回所授予的荣誉称号。

    2.各班于5月17日前完成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将《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及汇总表》和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辅导员办公室。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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