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流原则
按照“遵循学生志愿优先”的原则,结合学生兴趣、志向和特长,制订科学合理有效的专业分流机制,对计算机大类培养的学生进行引导,平衡各专业的教学资源,提高专业办学质量,确保学生培养质量和学科专业的良好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2023级计算机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长:付兵 吴海良
副组长:陈希湘 呙明辉 王大专 汪紫薇
成员:熊慧、吴雅迪、杨阳
三、分流时间
4月23日-5月17日
四、分流对象与专业分流计划
(一)分流专业
分流对象为2023级计算机类大类学生147名,分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物联网工程专业。
(二)专业分流计划
按照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大类培养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各专业根据本年度与上年度计算机类学生总人数比例,分流计划如下:
表1:分流计划表
专业名称 |
基准数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17 |
物联网工程 |
30 |
若计划分流人数低于基准数的40%,2024年该专业暂停开班。
五、工作进程安排
(一)动员阶段(4月27日-4月30日)
通过计算机教研室的专业宣讲会,展开专业介绍、专业分流动员,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并为学生提供专业指导。
(二)分流阶段(5月6日-5月10日)
专业分流充分尊重学生专业分流选择,通知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审批表。
(三)学院确定名单阶段(5月11日-5月17日)
确定分流名单,有异议的同学向学院分流小组申诉。专业分流名单经学院分流小组审核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
六、其他说明
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专业分流机会,学生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当按核定后的专业修读。如需变更专业,需按照学院制定的转专业相关细则执行。
本实施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