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2010—2011学年特等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做出如下说明:
1、 特等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读期间表现杰出的优秀本专科生,今年评选不超过6人,奖金额度1000元/人。
2、评定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道德品质优良;
(2)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学院、学部、班团组织的活动,身心健康;
表现特别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班级第一名。
②、在省级以上重大科技、学术型及智力型活动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为学院争得荣誉者;或在科技、学术方面有较大的创新成果者。
③、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英语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合格线,二年级及以上专科学生英语必须通过省英语三级合格线(体育专业、艺术专业对此不做要求,英语专业的学生英语必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
(4)必修课、选修课成绩均及格,且平均成绩在80分(含80分)
(5)体育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3、推荐名额:
人文——2人,外语——2人,经贸——1人,管理——3人,理工——2人
3、请各学部根据评选条件及要求,将拟定推荐名单(附相关材料)报学生处审查。截止时间:2011年3月1日
附件:特等奖学金.doc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工处
201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