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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公安部门的统一要求,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我院2010年接收学生迁移户口的时间截止于2010年11月7日。逾期我办不再接收学生户口迁移证,如仍需办理户口迁移,随2011级新生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城中校区保卫科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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