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磊)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今天(5月5日)下午,我院召开学生管理制度修订工作部署会。副院长郭睦庚、党委副书记孙细望出席会议。
郭睦庚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学院学生管理制度;二要在修订过程中,要突出立德树人、以生为本的宗旨,充分考虑学生的权益;三要结合学院管理实际和发展的需要来修订制度,确保制度可执行可操作。
孙细望指出,我院学生管理制度制定,应充分结合我院学生的特点,有利于学生的成长成才,如利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第十七条“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精神,出台学分替代政策,以补齐学生必修课中的短板。
学院办公室、纪检部、教处务、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合作教育处、就业与校友工作处、后勤与保卫处、学院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学生工作处负责人解读了《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工作方案》,各部门负责人就方案中具体任务安排进行了讨论。
(责任编辑 吴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