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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情】关于严明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0-01-31
作者:组织宣传部 来源:本站原创


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确保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荆州市委市政府、长江大学及学院党委关于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现就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通畅。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特别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长江大学、院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高度,以对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强化战时思维,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决服从领导、服从指挥、服从调度,克服一切困难,主动担当作为,履行联防联控职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强化责任担当,严守工作纪律。疫情防控,责任重于泰山。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履行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构筑起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全院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见学院《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由责任单位由承担主体责任;机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教职工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系主任为本系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责任人要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全面、及时、准确地传达落实学院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实时详细掌握本单位师生疫情状态,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配合做好确诊、疑似和隔离观察师生的相关工作。

三、加大督查力度,严肃追责问责。纪检监察部、各党总支要认真落实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各单位防控工作的监督。要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下列行为: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荆州市委、市政府及学院党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行为;二是造谣传谣歪曲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言论,以及制造传播谣言和小道消息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三是在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四是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弄虚作假,导致疫情蔓延等行为;五是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敷衍应付、行动迟缓、贻误工作等行为;六是干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疾病控制机构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以及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干扰有关机关依法履行公务、干扰学院防控工作的行为;七是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欢迎广大师生监督举报。

电话:13886620011;信箱:cdwljjb@163.com。

 

 

中共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院委员会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