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23〕64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普通本专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胡沿林、姚毅
组员:杨璐、杨琪、许晶洁、胡彩云、郭艳凤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在我院教学资源配置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学生转专业需求。
2.实行以“学校统筹、学院为主、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工作方式。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明确总体要求;学院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组织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学生根据实施方案自愿申请。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转专业申请对象、基本条件等均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转专业实施方案、接收转专业学生数量、时间安排及考核结果等及时向学生公布,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三、面试考核对象
申请转入管理学院专业的学生要求大一年级必修课平均绩点不低于2.0。
四、转入接收计划
专业 |
接收转入专业人数 |
会计学(大数据会计) |
20 |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 |
20 |
市场营销 |
20 |
工商管理 |
20 |
电子商务 |
20 |
大数据与会计 |
20 |
五、转入面试安排
1.自我介绍(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申请原因等)。
2.评委提问(主要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3.评价方式,各评委结合面试情况评分,满分100分。
六、成绩确定方式与上报
取面试评委的平均分,平均分达到70分视为合格,再结合我院接收计划人数按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上交教务处复核。
其他未尽事宜,由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联系与咨询:胡彩云老师,电话:0716-8068239。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管理学院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