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0年年终决算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账与资产登记截止时间
财务报账截止时间:12月17日下午5点;
资产登记截止时间:12月14日下午5点。
二、预算执行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履行好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务必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完成年度预算,并做好绩效考核的自评工作。(责任单位:各预算主体单位)
三、清理往来款项和票据
1.清理借款。有借款业务的要尽快办理报账业务,及时归还借款。超过期限未还的借款,将在12月工资和今年绩效发放中扣款。(责任单位:各预算主体单位、借款责任人)
2.清理票据。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时清理预借的各类票据,尽快办理入账手续,确保收入及时入账。(责任单位:预算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
四、代管款项、教学办班和教科研项目的清理
各单位及时清理本单位的代管款项、教学办班和教科研项目。(责任单位:各预算主体单位、项目责任人)
五、资产登记及对账
1.今年已办理仪器设备、家具等资产登记手续的业务,及时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账。(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实验室与网络管理中心、各预算主体)
2.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材料上报、审批,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和合同及时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收入上缴业务。(责任单位:后勤保障处、实验室与网络管理中心)
3.清理图书,及时登记、入库,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账业务。(责任单位:图书馆、各预算主体)
4.清理维修工程项目,及时办理项目决算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责任单位:后勤保障处、实验室与网络管理中心)
六、经济合同的清理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要求,2020年已签订经济合同但尚未进行验收核算的项目,请在12月17日之前报送计划财务处备案。
计划财务处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