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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2-0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0年年终决算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账与资产登记截止时间

财务报账截止时间:12月17日下午5点;

资产登记截止时间:12月14日下午5点。

二、预算执行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履行好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务必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完成年度预算,并做好绩效考核的自评工作。(责任单位:各预算主体单位)

三、清理往来款项和票据

1.清理借款。有借款业务的要尽快办理报账业务,及时归还借款。超过期限未还的借款,将在12月工资和今年绩效发放中扣款。(责任单位:各预算主体单位、借款责任人)

2.清理票据。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时清理预借的各类票据,尽快办理入账手续,确保收入及时入账。(责任单位:预算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

四、代管款项、教学办班和教科研项目的清理

各单位及时清理本单位的代管款项、教学办班和教科研项目。(责任单位:各预算主体单位、项目责任人)

五、资产登记及对账

1.今年已办理仪器设备、家具等资产登记手续的业务,及时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账。(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实验室与网络管理中心、各预算主体)

2.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材料上报、审批,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和合同及时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收入上缴业务。(责任单位:后勤保障处、实验室与网络管理中心)

3.清理图书,及时登记、入库,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账业务。(责任单位:图书馆、各预算主体)

4.清理维修工程项目,及时办理项目决算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责任单位:后勤保障处、实验室与网络管理中心)

六、经济合同的清理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要求,2020年已签订经济合同但尚未进行验收核算的项目,请在12月17日之前报送计划财务处备案。

计划财务处

2020年12月4日

上一条:我院召开2021年财务预算编制工作会议
下一条:关于执行《关于研究财务报销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相关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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