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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关于拟确定(或认定)曾清清等33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发布者:  时间:2023-04-18  浏览:

经各团支部团员推优,针对推优情况和入党申请人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情况,320日,我院学生支部委员会召开了部分党员、群众(同学代表)参加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会,根据推荐结果,经支委会讨论决定,拟确定(或认定)曾清清33名同志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将新推荐的积极分子名单公示如下,欢迎广大师生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系党总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公示期: 2023418日至2023424

 :13593852368

联系人:老师

E-mail: 12887387@qq.com

中共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经济与法学系总支委员会

202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