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为了加强学院采招项目计划执行性、提高采招效率。保障学院假期和开学初的工作正常运行和开展,现就寒假前后的相关采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已招标采购项目履约工作
学院相关项目单位,要对已完成招标采购程序的项目,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尽快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和服务合同;对已完成合同签订但还在建设或未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请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监督供应商加快建设和履约。
二、做好常规招标采购的准备工作
学院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前梳理本单位寒假和下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的采购意向,落实经费情况、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及时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采招项目启动申请表》,以便提前做好采购安排。
三、做好紧急采购项目的安排工作
学院寒假期间,若出现突发情况需要紧急采购项目,请各单位严格执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责任单位要按规定程序,第一时间上报,审核,批准,并按学院批复意见按程序进行采购。
由于招标采购工作政策性强,有特定的采购周期和要求,请各单位提前规划,做好2024年寒假招标采购准备工作,并于2024年1月18日之前报送招投标管理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招投标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巫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8727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投标管理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