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处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采购及招投标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负责学院采购与招投标工作。
2.依据采购预算,组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商务谈判等采购、招标活动,完成各项采购任务。
3.负责组织、实施校内各类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具体包括:审核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编制采购与招标文件、发布采购与招标信息、接受投标报名、组织开标、评标、发出中标通知书、组织合同的审查与留存等。
4.负责货物、服务类及工程类采购项目的采购组织及协调。
5.建立健全的监督约束机制,完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体制,规范经济秩序,实行阳光招标。
6.负责组建、管理学院“采购评标专家库”、“供应商信息库”、“采购代理机构库”等。
7.对有采购项目的各单位相关采购业务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8.负责组织验收专家对招投标项目完结工程实施验收工作。
9.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外部招投标代理机构相关业务的接洽。
10.负责招投标相关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及保管等工作。
11.负责完成其他部门交办的事务(办公室事务、人事管理、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
12.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