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处 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学校有关招投标管理和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
二、负责制定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的规章制度,谋划和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学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采购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受理采购项目申报,审核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等,依法确定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四、负责校属各单位分散项目招标采购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受理采购项目申报、审核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等,依据学校规章制度,组织采购实施。
五、负责货物、服务类及工程类采购项目的采购组织及协调等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完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体制,规范招采程序,实行“阳光招标”。
七、负责学校“采购评标专家库”“供应商库”“采购代理机构库”等信息库的组建及管理、考核等工作。
八、负责校属各单位采购项目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等工作,强化标后履约管理,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及宣传教育活动等。
九、负责组织验收专家对招投标项目完结工程实施验收等工作。
十、负责上级监管部门对采招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等工作,配合做好巡视和审计的相关工作,并协助完成相应整改任务。
十一、负责学校招投标相关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及保管等工作,实现档案电子化管理。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