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1年学院工作计划要求,学院招投标管理处,对学院宣传片拍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磋商。
一、项目编号:WLZB2021--004
二、项目名称: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宣传片拍摄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工期:
1.制作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宣传片一部,体现学院办学水平、办学成就和办学特色。
2.学院提供部分图像素材,投标人负责脚本创作、实地拍摄、后期制作、影视特效包装和成片制作等。
3、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拍摄剪辑等工作。
四、采购预算:12万元(所有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五、合格的磋商响应人: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政处罚名单。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报名者为法定代表人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为委托人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第五条2-3所述内容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不接受公证件),核对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投标管理处(行政楼206室)
如报名的响应供应商少于3家时,项目中止,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八、竞争性磋商地点及时间:
1.地点: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行政楼会议室
2.时间:2021年4月19日15:00时(北京时间)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90个日历日。
十、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发布媒体: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官方网站: http://wlxy.yangtzeu.edu.cn
十二、本项目已进入采购程序,如对磋商公告及文件有疑异,请向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投标管理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提起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老师电话:0716-8068727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