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优化财务报销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税风险,现就使用网上自助报账系统的相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日常报销
1、发票查验要求:日常报销所涉及的增值税发票(包括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无论金额大小,均须通过网上自助报销系统完成查验。未经查验或查验结果为“不一致”、“作废”等不合格状态的发票,不予报销。
2、附件上传要求:发票查验通过后,须将对应的发票影像件(图片或PDF格式)作为电子附件同步上传至报销系统。
3、纸质材料提交:线上审批流程全部完成后,经办人需将系统生成的《日常报销单》及所有已上传的附件打印成纸质版,报销人签字后提交至计划财务处。
二、 差旅费报销
1、事前申请:所有因公出差,均须事先通过网上自助报账系统填报并提交《差旅申请单》,待审批流程完成后方可执行出差计划。
2、关联报销:自 2026年1月1日 起,提交线上差旅费报销业务时,必须关联已审批通过的线上《差旅申请单》。届时,无有效线上申请单关联的差旅费报销业务,系统将无法继续提交。
三、 执行说明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