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准确、科学地做好学校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保证学校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26年经费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增收节支及优化支出结构实施方案》,坚持厉行节约,依法勤俭办学;强化统筹协调,集中财力办大事;深化改革创新,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依赖和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完善绩效管理,提升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设置质量,强化绩效评估评价并有效运用结果,健全预算管理链条;压实单位预算管理责任,强化财会监督和纪律约束,促进预算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和法治化。
二、编制内容
(一)基本数据
基本数据主要包括各类教职工人数、在校学生人数、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量等。主要由人事处、教务处、及党委组织部填报。
(二)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教育事业收入、科研收入和其他收入(含学校经营性资产收入)等。
序号 |
收入类别 |
收入项目 |
部门 |
1 |
教育事业收入 |
学费 |
教务处、招生处、计划财务处 |
住宿费 |
校园管理处 |
培训费 |
各相关预算单位 |
各类考试费 |
教务处 |
2 |
科研事业收入 |
纵向科研收入 |
科学技术处 |
3 |
其他收入 |
经营性资产收入、组织考试收入等 |
校园管理处、体育系、实验室与网络管理中心、教务处、计划财务处 |
(三)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预算编制
人员经费预算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各类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经费、住房公积金等,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编制,其中按文件规定允许发放的各类奖励、公共及专业课课酬、津补贴等,由学校各预算单位向人事处审核申报。
2、公用经费预算编制
经常性业务费、日常专项经费原则上保持零增长,不得超过2025年预算核定水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3、资产购置经费预算编制
公共设备购置预算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汇总审核上报,实验设备购置预算由实验室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审核上报,体育专项设备购置预算由体育系负责汇总审核上报,图书资源购置预算由图书馆负责汇总审核上报。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预算编制涉及2026年学校总体资金计划安排,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紧紧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尽早谋划明年工作重点,按有关要求认真编制,按时申报。各职能部门除上级部门文件明确的刚性支出外,原则上不得新增预算项目;申报后未通过学校审议、审核、审批的项目不安排预算;服务运行类项目预算原则上不得高于2025年学校经费预算下达的预算额度。
(二)各部门应据实填写预算信息,务必做到真实准确,申请理由、测算依据、测算标准等内容应客观合理,申请理由依据不充分,测算标准不合理、不精细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三)已签订合同尚未实施、或未实施(支付)完毕、或依据合同分年度实施需列入2026年预算支出的项目,以及经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立项明确要求列入2026年校内预算实施的项目,本次仍需申报,并予以备注(依据合同需支出的事项及年度预算金额,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纪要确定的事项及预算金额)。
(四)2025年 11月25日前,各单位需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预算资料及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计划财务处,主要包括:学校有关预算的基础资料;各单位的年度预算支出申报表和预算收入申报表。
编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计划财务处联系。电话:0716-8068645。
附件:2026年单位预算申报表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1月5日